民事上诉状 |
分类:合同文书 时间:(2015-05-15 02:35) 点击:379 |
民事上诉状 摘要: 民事上诉状上诉人(原审被告):唐××,男,××年出生,汉族,湖南省××县人,农民,住××县××镇××村××组。被上诉人(原审原告):肖××,男,××年出生,汉族,湖南省××县人,农民,住××县××镇×... 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(原审被告):唐××,男,××年出生,汉族,湖南省××县人,农民,住××县××镇××村××组。 被上诉人(原审原告):肖××,男,××年出生,汉族,湖南省××县人,农民,住××县××镇××村××组。 上诉人因合伙纠纷一案,不服××县人民法院(2012)×法民一初字第××号民事判决,现依法提出上诉。 上诉的请求: 1、依法撤销原判,改判驳回被上诉人一审的全部诉讼请求。 2、一、二审的案件受理费均由被上诉人承担。 上诉理由: 一、原审认定本案法律关系错误。 被上诉人与上诉人签订有《关于白石仔(方解石)投资合同》,合同还约定了分红方式,并约定如果中途转让或卖掉矿口,按所卖价款的50%现金付给被上诉人。而收条内也注明上诉人收到是投资款,而非借款。证据之间相互印证,足以证实被上诉人交的50000元是投资入伙的投资款,而非借款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》若干问题的意见(试行)第四十六条的规定,应当视为合伙人。原审认定本案法律关系错误。 二、原审判决错误。 按《合同》的约定,被上诉人出资5万元,每月底拿2500元的分红,属于合伙盈余的分配,所以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成立合伙关系。虽然约定被上诉人不承担经营的风险,但该约定依法不能对抗第三人(债权人)。因此被上诉人的出资属于合伙经营,应当承担经营中的风险。而原审判决却不顾合伙经营的亏赢情况,判决上诉人偿还5万元本金及利息,显然是错误的。 三、原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。 本案应当适用《合伙企业法》第33条、第44条、第51条、第53条、第54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》若干问题的意见(试行)第四十六条的规定。 原审判决不仅认定法律关系错误,而且适用法律错误,因而作出了错误的判决。为维纠正原审的错误判决,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,特向贵院上诉,恳请依法支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。 此致 ××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: 唐×× ××年××月××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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